6月8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称,近期,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申报备案价格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后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部分返款。
该行为涉嫌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背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
按规定予以立案调查,进行行政处罚;停止涉事项目剩余房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在长春市销售商品房按最高比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温红妹)
标签: 长春 房企 返本销售 房地产 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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