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规定》:不得区别对待学生、公开考试成绩名次
发布时间:2021-04-06 14:16:15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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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开始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出台的《规定》共58条,从学生的人身安全、受教育权、财产权益、申诉权等方面出发,对具体的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指出,学校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预防和制止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定职责,实施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为做好对学生的平等保护,《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及其家长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

标签: 教育部 不得区别对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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