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发布时间:2021-04-27 15:05:46 文章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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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提出十条措施。

针对作业数量过多的问题,《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并区别不同学段和年级作出了具体时间要求。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对此,北京小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李明新表示,在作业的管理、设计、布置、批改上,不只给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特别给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而且把禁止留作业作为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这样以避免出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目前造成学生作业负担重,很大程度上与家长给孩子报各种学科类培训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大量布置作业有密切关系。因此,只有校内校外同时减负才有利于教育生态的恢复。

针对当前存在的作业功能被异化问题,《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把握作业的育人功能,把作业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与此同时,在作业的类型上要鼓励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的作业,并且要避免机械重复的训练,严禁布置惩罚性的作业。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学校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在布置作业上,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精心设计,根据学情精选作业,合理安排数量。在批改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馈,特别要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

为建立作业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举行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对于具体落实方面,李明新认为需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学校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焕发自身办学活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作业管理改革作为具体抓手,创新机制,系统解决作业、手机、睡眠、视力等问题,全面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健康成长。第二,学校要加强校本教研,深化以作业研究为突破口的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向课堂要质量,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第三,学校要加强家校共育研究,建立起有效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密切家校关系,凝聚家长力量,指导家庭教育,服务家长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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