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提前适用”政策在海南首次落地实施 推动企业建设投产
发布时间:2021-12-01 14:31:32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财经 > 正文

11月29日,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向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申报入区引射筒自用设备,按照“提前适用”政策享受免征税款165.32万元人民币。这是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今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后、通过验收封关运作前办理的首票业务,同时也标志着综保区“提前适用”政策在海南的首次落地实施。

据介绍,“提前适用”政策是《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赋予综合保税区的21条支持措施之一。根据规定,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综保区后,拟入区企业即可以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进口自用设备可以申请提前适用综保区税收政策,突破企业必须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才能享受政策优惠的限制,解决拟入驻企业无法提前进口设备进行安装调试难题,促进企业更快建设投产。

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是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获批后第一批申请入区的企业,首批用于发动机分解、清洗、检测等维修业务的工装设备总值约2300万美元。“因该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需要高度契合,如果等到综保区验收后再进口、安装、调试进口设备,周期较长,会对项目进度产生较大影响。如按照以往政策全额缴税,又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现在根据政策红利,可以提前安排设备入区安装调试,并享有综保区税收政策,保障了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的协同作业,为项目按时投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海口市空港航空发动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邢小霞说道。

该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继续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出台更多措施支持区内开展保税维修、融资租赁、航材贸易等业务,助推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记者 赖书闻 通讯员 何宣佳)

标签: 综合保税区 “提前适用”政策 海南 首次落地实施 企业建设投产

最近更新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905 144 107@qq.com

同花顺经济网 豫ICP备20014643号-14

Copyright©2011-2020  www.thx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