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提供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200万期拒不归还
发布时间:2019-05-06 15:16:22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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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裁判文书网获悉,骗子提供虚假购销合同,从日照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贷款到期拒不归还。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13日、10月12日,被告人王坤向日照银行股份公司港城支行提供虚假购销合同,以日照弘莒玉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其实际控制的莒县琇雅玉石文化研究院购买万足金、玉石原料为由,从日照银行港城支行骗取贷款共20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现该笔贷款到期尚未偿还。

同时查明,截至2018年8月31日,日照弘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尚欠日照银行股份公司港城支行借款本金178.04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日照银行卢某证实,被告人王坤通过提供虚假合同从日照银行港城支行贷款共计200万元,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坤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银行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审批发放贷款不影响被告人王坤骗取贷款罪的成立。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坤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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