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行5宗违法遭罚220万 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发布时间:2020-03-03 11:15:38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银保监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存在五宗违法行为: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部分个贷业务违反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员工行为管理薄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2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北京农商银行股东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标签:

最近更新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905 144 107@qq.com

同花顺经济网 豫ICP备20014643号-14

Copyright©2011-2020  www.thx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