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两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量补助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1 16:23:20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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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浙江绍兴发改委发布关于拟兑现2020、2021年度越城区、滨海新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的公示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绍兴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27号)和《绍兴市发改委关于明确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

依据绍兴供电公司越城分公司和滨海分公司提供的越城区、滨海新区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用户信息和2020年1月-12月和2021年1-12月的发电总量,补助对象2020年2183户、2021年1906户,补助总发电量2020年1235.2543万千瓦时、2021年1134.3094万千瓦时,按0.2元/千瓦时的补助标准,补助总金额2020年为247.05086万元、2021年为226.86188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5日(为期7个工作日)。

标签: 滨海新区 工程建设 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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