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数字金融平台发展创新
发布时间:2022-03-26 13:00:37 文章来源:社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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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卫思谕)3月13日,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举办主题为“数字平台创新与监管”的闭门研讨会。来自监管机构、相关学术机构以及商业机构的专家学者代表围绕“数字金融平台如何发展创新”“如何推进互联网贷款有序改进和平稳过渡”“数字平台如何规范服务长尾客户和支持小微企业”等问题展开讨论。

CAFI院长贝多广表示,无论是从数字金融平台的内生需求,还是从提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来看,中国对数字金融的发展创新还应包容鼓励,特别是要肯定数字平台在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弱群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与会嘉宾各抒己见,在加强金融的基础设施、规范数字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形式、提高中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探讨数字平台创新发展再出发的路径、构建良性健康的平台金融和数字生态等方面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察和思考,并提出了政策建议。

与会嘉宾一致认为,深度数字化事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建设和核心能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允许不同机构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定位选择深度数字化的途径,比如自主建设、依靠收购的科技公司建设、与科技公司合作或参与建设等。建议监管部门准许一些科技平台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数字化转型。而无论是哪种途径,金融机构都应承担最终的主体责任。有限而且适度的功能性监管比较符合数字金融时代的要求,特别是像助贷、互联网金融等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很有帮助的业态,尤其适用功能性监管,有助于促使助贷在未来起到健康引领数字化监管的作用。在长久健康的监管思维指导下,建议监管机构在保护金融安全、控制银行业、信贷业务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助贷机构的发展,允许机构获取合理利润,维护行业可持续运转。就数字金融本身发展来说,当务之急要强调数据流通、共享和开放,鼓励开放银行和金融平台的搭建,这是数字平台创新最核心的问题。创新带来的流量是新的机遇,数字人民币的推行和跨境流动也将带来好机会,此时不宜对数字平台进行强度更大的过度监管。

学者建议,在过去十五年中,科技公司、数字金融平台,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做了大量的创新,为商业模式创新、普惠金融发展和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机构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提升了中国在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所以,要给数字金融平台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也要支持他们和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合作。同时,尊重各种市场主体的天然禀赋才能激发市场活力,助贷这类业务其实是市场分工细化的产物,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需要有可遵循的基本原则,比如风控不能外包。建议建立综合的监管机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网络、司法等部门共同合作,实现综合执法监管,这样才有利于真正加强金融核心的风险监管,尤其是客户信用信息的风险监管,真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金融的利益,也保护实体经济的利益。

标签: 金融机构 金融平台 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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