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园区自贸试验区出台大幅度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18 15:17:55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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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操作办法》《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3类大幅度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去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1日,苏州自贸片区挂牌。苏州工业园区作为苏州自贸片区所在地,再次被赋予探路、引领、突围的战略使命。至今,苏州自贸片区先后出台政策文件47项,形成制度创新案例50个,省级以上“首创率”超60%,各项指标在全国新设自贸区中名列前茅。

为抢抓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苏州自贸片区此次出台《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即人才新政30条,面向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从创业扶持、人才补贴、企业引才、外国人才引进等发力。分别给予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研发经费补助等支持,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贴资助;对年薪高于40万元的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按照个人薪酬5%至20%获最高每年100万元的奖励;全职工作的人才最高可获5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一次性给予5年工作许可;对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实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企业,最高给予不超100万元的建设资助和20万元年度运维补贴。《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的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政策15条,优先享受园区人才优购房、人才优租房政策。对生物药企引进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按硕士每年3万元、博士每年4万元进行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放宽各级领军人才逐级评审专业资历要求,直接参评高级职称,加快生物医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速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计划3年内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23个、特聘人才100名,对引进的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助;特聘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购房补贴。

发布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操作办法》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纳米技术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对苏州自贸片区成立之日起,在园区新注册或新增投资,且研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予以重点支持。苏州自贸片区高企认定关注企业研发及产出能力,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增加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等6项指标,择优认定。

建立苏州自贸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市级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片区发展总部经济、培育壮大前沿产业和引进高端人才,确保奖励资金足额兑现,奖励金额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的40%。对于特别优秀的企业,奖励期可延长3年,总奖励期最高达6年。

发布的《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地方贡献“两免三减半”奖励,落户前2年地方贡献全额奖励,后3年地方贡献50%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可享受新增地方贡献80%奖励,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奖励金额“上不封顶”。设立10种不同方向认定方式,不分国有与民营、不分内资与外资,符合一条认定标准即可申请认定,确保在园区发展的各级各类总部都能获得认定和扶持。新的总部政策规避了政策条款冗长复杂,认定申报程序繁琐,企业难以读懂等问题,精简到核心条款仅10条,政策文件简短、务实、易懂,政策申报兑现流程简便,直接认定的企业仅需提供一张表格,符合条件即可获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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