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本溪分行贷款支付管理不合规 2宗违法违规行为遭罚2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16 14:24:04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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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本溪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600000.SH)本溪分行存在以下2宗违法违规事实:贷款支付管理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尽职。

2020年7月6日,本溪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浦发银行本溪分行罚款2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标签: 浦发银行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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