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声明,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吉利汽车与中航工业“运20”一事作出回应。
声明称,相关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20”。吉利汽车表示,为了展现吉利豪越大空间的产品特点,由上海奥岱广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公告原文如下:
此前,网上流传有中航工业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通知函显示,今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推广“吉利豪越”品牌汽车时,违规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而中航工业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均未相关使用授权和联名合作。吉利汽车擅自使用“运-20”商标及外观形象,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又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中航工业因此函告吉利汽车停止侵权并官方道歉。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吉利汽车累计销售53万辆,同比下降19%,仅完成全年任务量的38%。6月底上市的吉利豪越,无疑扮演着提升销量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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