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委会向7家电商平台发规范标价建议函 协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8-20 16:37:07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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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商平台存在划线价误导消费者现象,8月14日,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京东、淘宝、国美、苏宁、拼多多、唯品会、当当网等7家电商平台发出规范商品标价建议函,要求上述电商平台能承担起相应管理责任,协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目前,电商平台存在趋同标注划线价的现象,普遍采用“划线价”标价模式,并在购物页面标注价格说明。大多对“划线价”(参考价)解释为并非原价,用“可能是品牌专柜标价、商品吊牌价或由品牌供应商提供的正品零售价(如厂商指导价、建议零售价等)或该商品曾经展示过的销售价,仅供参考”等语句进行描述。福州市消委会认为,电商所谓的划线价无明确依据,也无从比较,不能为消费者选购时提供有益的参考信息,反而为商家误导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提供帮助。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划线价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价格作为商品销售的敏感要素,向电商平台发出规范标价建议函,就是希望电商平台规范商品标价,真实标注价格,注明准确的价格来源信息,防止个别商家利用划线价进行虚假标示,误导消费者价格判断及产品质量认定。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消费者长期以来习惯性地认为划掉的价格就是商品的原价,并作为降价优惠的依据。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原价”是指经营者在该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福州市消委会希望广大商家共同遵守商业法规,还“划线价就是原价”的本意,让消费放心舒心。

福州市消委会要求,上述电商平台要确保价格信息真实准确。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标注比较价格信息时,应当真实标注具体价格类型,并注明价格信息来源,不应含糊其辞,故布迷阵,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电商平台应承担起相应管理责任,协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张文章)

标签: 福州市消委会 规范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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