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竞争上演全武行 8名男子半夜破坏对手车
发布时间:2018-08-14 09:47:02 文章来源:环球网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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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竞争上演“全武行”:恶意破坏事件再上演

短短2年多的时间,共享单车在中国各大城市集中投放量超过2000万辆,在许多大城市的闹市区已车多为患。共享单车二维码被毁花,手刹线被剪,脚蹬、车座被破坏,对车辆加装私锁,胡乱堆放……各种各样涌现的问题让本来应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共享单车无法履行其该有的职责。如今的共享单车早已不仅仅只是代步的工具,更是成为了各个城市文明素质的试金石。

日前,河南省开封市出现了一起恶意破坏共享单车事件:7月21日早上,午朝门派出所治安大队接到青桔单车的工作人员报案,称头一天刚刚投放的共享单车被人破坏,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

经过现场勘查,警方确认有30余辆青桔单车的车锁遭到破坏钳破坏。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警方发现7月21日灵神1时10分许,有多名男子来到市体育场门前,手持钳破坏将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一一破坏,涉及单车包括青桔单车及ofo小黄车。

以下为监控视频:

那么究竟是谁破坏的共享单车呢?据开封日报掌上开封此前报道,实施作案的8人全部是20多岁的年轻人,除一人刚刚离职以外,其余7人全部是某单车开封运营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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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案8名嫌犯已被当地警方抓获,午朝门警方依法以涉嫌滋事犯罪对八名嫌犯实施刑拘,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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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单车能够有效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在一些交通拥堵的大城市,共享单车让许多人享受了有品质的出行。然而共享单车遭破坏的事件却层出不穷:少数爱占便宜的人将共享单车当成免费的公共产品,将其占为己有;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互联网经济的冲击下,一些黑车和摩的司机难以适应新的社会规则,于是将火撒在共享单车上;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也让共享单车成为了牺牲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破坏、私占共享单车,行为已构成犯罪。

需要看到的是,无论是由于素质低的公民的破坏,还是品牌博弈引发的恶性竞争,受到伤害的都不仅仅是共享单车本身,最终伤害的还是整个行业以及用户的切身利益。

在中国,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还尚不成熟,乱象的发生也是可以预见的。一味的苛责国人素质问题而不全面分析原因并不能阻止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和惨遭破坏现象的产生。解决共享单车乱象,还需要用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多方的共同努力。

业内人士对环球网科技表示,共享单车生存大战日趋白热化,城市管理对行业监管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共享单车企业更加严格的自律,遵守法律法规。同时,有关部门对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也应该加强惩处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良好的环境。

标签: 共享单车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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