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新规明年施行 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
发布时间:2021-10-20 13:47:39 文章来源: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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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儿童化妆品,是指用于12岁及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此外,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宣传暗示产品适用人群包括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由于儿童皮肤娇嫩,很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日常生活中,很多家长对儿童化妆品的挑选也非常重视。

市民:“主要看品牌还有口碑,现在妈妈们的群比较多,她们中间的交流也比较多,用下来什么效果比较好,互相推荐。”

根据即将施行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也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和食品有关的图案。记者走访了昆明一些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没有看到有标注"食品级"字样的儿童化妆品。

登康婴用大观店育婴导购 冯林:“它只会说它的原材料有些什么东西,比如原材料主要成分是什么,没有食品级的说法。”

此外,新规还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并通过安全评估。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在销售区域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在销售儿童化妆品时主动提示消费者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负责药品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儿童化妆品作为年度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重点类别。

标签: 儿童化妆品 食品级 可食用 育婴导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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