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二审!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15 11:44:51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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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消息,4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二审稿提出,除必要的市政、公共服务和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外,遗产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介绍,目前,北京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的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参照文本和规划最新的修改情况,二审稿对保护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分为遗产构成要素、遗产环境构成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大类。

二审稿提出,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分为遗产区、缓冲区等,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由《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确定。保护措施方面,二审稿根据三类保护对象出现的先后顺序和“点、线、面、空间形态”的逻辑结构依次明确不同的保护方式。包括制定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相关的景观视廊名录,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等。

除必要的市政、公共服务和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外,遗产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要求的,所在地的区政府或者产权单位可以依法通过申请式退租、房屋置换、房屋征收等方式组织实施腾退或者改造。

二审稿提出,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在保护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违反规定的,由市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遗产保护不能与老城生活相脱节,老城内居住、生活的老街坊与新居民都应该成为参与并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二审稿提出,鼓励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保留对北京历史文化的记忆和情感,促进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相融合。同时要求市文物部门组织建立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信息平台,为单位和个人查阅信息、共享研究成果、开展保护利用提供便利,并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作者:胡晓钰)

标签: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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