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拒捕涉腐老板“自证龌龊”
发布时间:2018-06-11 22:27:55 文章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益 > 正文

纪检组长拒捕涉腐老板“自证龌龊”

背景:近日,湖南省纪委官方微信公号“三湘风纪”发布消息称:湖南邵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原组长朱甲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4日,在配合湖南省监察委执法的湘潭市警方赶到邵东县抓捕涉及腐败案的老板刘祖社时,朱甲云居然号召在场人员抗拒抓捕并欲抢夺被控制的刘祖社,后经上级紧急调集警力,才成功将刘等人带走。

新京报发表袁伊文的观点:湖南省监察委对涉腐的老板刘祖社进行“留置”,并且提请相关公安机关配合执法,这是在依法办案,任何人员不能抗拒执法。抗拒监察委的执法,和之前抗拒公安、检察院的刑拘、逮捕一样,是对抗国家执法机构,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可构成“妨害公务罪”。朱甲云彼时作为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竟然鼓动他人抗拒省监察委的执法抓捕,公然藐视新成立的国家监察机关、企图抢夺被控制人员,这是对《宪法》、对法律的羞辱。新设立的国家监察制度需要“硬碰硬”这样的“钉子”,对抗拒监察执法祭出霹雳手段,才能树立起监察威信。从湖南省纪委部门的事后通报看,朱甲云有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交易、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家庭财产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等严重腐败问题。对于朱甲云公然抗拒监察委执法事件,湖南省纪委讲了硬话:不“第一枪”打掉这样的人还怎么保证政令畅通?不“第一枪”打掉这样的人谈什么利剑高悬?不“第一枪”打掉这样的人还怎么秉公执法?对抗拒监察委执法者,必须祭出霹雳手段,以儆效尤。。

小蒋随想:“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原组长”——朱甲云的这一职务,令人瞩目。身为纪委的人,还是纪检组组长,居然公然煽动他人对抗警方抓捕涉腐老板,这种调转矛头的“叛徒行径”,不仅让人大跌眼镜,更可能属于“内鬼狗急跳墙”。有人或许会问:这种人是怎么混入纪委的?只能说,纪委的人同样会面临拉拢、诱惑、腐蚀。某些人打的算盘就是,让执纪与执法者充当违纪与违法的“护身符”。这不,朱甲云就在“关键时刻”跳出来,欲助涉腐老板刘祖社脱困。朱甲云这么干,未必是出于“够义气”,更大的可能是,朱甲云怕刘祖社被抓,把他“供出来”。问题是,执纪执法者公然“反水”,还想“平安过关”?这不是异想天开吗?必须指出,党纪和国法绝不允许“灯下黑”。在此,两个数据值得回味。2015年9月,时任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表示,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2016年12月,王岐山又披露,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严查“内鬼”,印证了纪委“正人先正己”,也是切实践行反腐无禁区、反腐永远在路上。朱甲云是又一个被抓出来的(也可以说是自己蹦出来的)蛀虫,他的覆灭纯属咎由自取。执纪者违纪,执法者犯法,必将接受党纪、政纪、法律的严厉惩处。

纪检组长拒捕涉腐老板“自证龌龊”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关于我们| 广告报价| 本站动态|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信息举报|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22651 68787@qq.com     

同花顺经济网 备案号:吉icp备17004150号

Copyright© 2018  thx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