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黔西市能源局对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黔西﹞煤安罚﹝2025﹞39号),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违法事实为:21603轨顺掘进工作面第120节风筒处带式输送机横梁搭设支架上安装有两台水泵启动开关,电压为1140V(远高于36V),却未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装置,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0-19,法定代表人为李洪先,注册资本为15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000745705742C,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谷里镇,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6566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