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未执行电费结算优惠 一物业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2-12-28 08:58:00 文章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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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信用中国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市监处罚﹝2022﹞3723号,对石榴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8254.55元。其违法事实如下:当事人在电费代收代缴中未执行国家对于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下调政策,未执行电费在疫情期间九五折结算的优惠政策,可查实的多收价款为33012.65元;在水费代收代缴中未传导污水处理费减免政策,可查实的多收价款为19611元。两项多收价款共计52623.65元,扣除收费对应时段增值税后的违法所得为48254.55元。

标签: 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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