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A股投资者维权报告:新司法解释下,可维权的情形在增多
发布时间:2023-01-04 21:53:21 文章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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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次发起上市公司维权、81%胜诉率、最高赔付90%......

2022年,由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的专业维权平台,再一次交出了让受损投资者们振奋的答卷。


(相关资料图)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各个参与方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过去一年,投资者维权工作产生了新的变化。

发起维权数量同比增长20%

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共计102家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相关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较2021年的85家有所增加。其中,维权平台发起维权的上市公司有66家,已判决的案件胜诉率达到81%。

分省份看,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拥有较多的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数量也较多,数量各自达到了21家、19家、11家。其中,广东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较上年有了明显增加。来自这些省份的维权用户占比也最多,各自达到了10.92%、7.24%、11.91%。

分行业看,2022年,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来自医药生物、电力设备、传媒、计算机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各自达到了12家、11家、8家、8家。

从违规行为类型分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被立案调查的主要原因,2022年,共有71家因此遭到立案调查。

从赔付比例看,2022年审理的维权案件中,赔付比例最高的公司为*ST瑞德(600666)(600666.SH),达到了45%~90%,其次是 *ST天马(002122)(002122.SZ)和 风华高科(000636)(000636.SZ),各自达到了75%和65%。

平台律师指出,2022年审理的维权案件中配合度最高的上市公司分别是香溢融通(600830)(600830.SH), ST獐子岛(002069)(002069.SZ)和惠而浦(600983)(600983.SH)。 济南高新(600807)(600807.SH)、天娱数科(002354)(002354.SZ)、联建光电(300269)(300269.SZ)等上市公司则成为平台律师心目中“最拖拉”的上市公司。

从报名维权的人数看,前三名的上市公司分别是ST美盛(002699)(002699.SZ)、恒宝股份(002104)(002104.SZ)、中公教育(002607)(002607.SZ)。

从维权用户的年龄分布看,44.82%的用户年龄在31岁到40岁之间,2021年则是45.12%。这一年龄段仍占据着维权用户的主流。此外,27.02%的用户年龄在41岁到50岁之间,10.36%的用户年龄在51岁到60岁之间。与上年相比,51岁到60岁的维权用户占比有了提高。

适用情形增加、审理速度减慢

谈到2022年投资者维权工作发生的变化,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证券维权负责人孔聪律师最先想到的是年初出台的新司法解释。“因为新司法解释取消了行政处罚前置,所以可进行维权的情形增多了,案件量有所增加。”孔聪指出。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张强律师也表示,按照新的若干规定,在法院立案层面,目前上市公司只要被证监会立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较大的提升了维权的积极性。

据悉,2022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重点围绕取消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后,人民法院受理与审理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细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错、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和损失计算、诉讼时效等问题。

在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证券专业律师洪鹏看来,新规取消了行政处罚这个前置程序,让更多的监管措施案件进入了审理阶段,“虽然目前还没看到支持的案件,但是可以看出,保护投资者的趋势在加强”,同时,新规还明确规定了重大性、损失因果关系、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对于原被告而言,都有了明确的辩论方向。

虽然可维权的案件增多了,但维权难度同样也有所提高。孔聪指出,新司法解释为维权案件的胜诉设置了四道门槛,而在旧司法解释下,如果有行政处罚决定,前三个门槛是一般是默认成立的。这四道门槛分别是:其一,是要有证据证明的虚假陈述;其二,虚假陈述要有重大性;其三,虚假陈述要与交易决策有交易因果关系;其四,虚假陈述要与损失有因果关系。

“很明显可以看到,2022年法院的审理进度没有加快,相反是在放慢,可能就是因为没有行政处罚,很多案件法院不敢或者说不愿意认定行为具有重大性,仍然倾向于等行政处罚决定。”孔聪指出。

同时,新的司法解释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改变,使得部分案件甚至在违法事实尚不清楚之时,便匆忙递交法院,最终也致使诉讼效率低下。

“新规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很多案子的诉讼时效大幅缩水,我们只能以最快速度先起诉上去,以中断时效。但对于那些还在立案调查、连违法事实都不清楚的案子来说,我们就显得非常被动。”洪鹏进一步指出,“首先,我们没法判断股民的交易是否符合维权标准;其次,我们也没法计算损失;最后,即使起诉上去了,法院也没法审,也只能等着处罚结果,这也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诉讼权利。”

此外,受疫情影响,线上开庭的频率明显提高、庭审质量有所下降,以及部分案件中上市公司进入了预重整的程序等,都是案件审理速度放慢的原因。

这些问题都给当下的投资者维权和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也相信,在新版证券法、新司法解释的保驾护航下,投资者的维权会越来越顺畅、资本市场中的违法违规会越来越少。

标签: 上市公司 虚假陈述 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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