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谈判今日结束!新冠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等谈判成功
发布时间:2023-01-08 19:52:47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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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月8日,南都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当日正式结束。在新冠治疗药品方面,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下文简称“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但根据相关规定,包括Paxlovid、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在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阿兹夫定片。

南都此前报道,据国家药监局消息,2022年7月,该局附条件批准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兹夫定片增加治疗新冠病毒肺炎适应症注册申请。同年,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默沙东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莫诺拉韦胶囊(商品名称:利卓瑞/LAGEVRIO)也先后被该局附条件批准进口注册。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该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同时,为满足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需要,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的新上市抗病毒治疗药品,采取全周期多层次的措施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定价。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内有医院发布消息招募新冠病毒感染者参与临床研究,多家上市药企宣布正积极推进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药物的临床试验。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先声药业新冠治疗药物SIM0417预计最快于今年2月上市。

标签: 阿兹夫定 新型冠状病毒 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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