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规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以业务外包等方式进行违规广告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0:56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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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刘四红)2月28日,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其中提到,广告主作为广告的发起者和直接受益者,决定着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应当对广告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货款、债券、基金、股票、理财保险等);发布广告前,要主动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交营业执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明;不得违规承诺或保证收益;不得对项目、产品、投资、收益等信息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不得以员工个人、外聘人员名义或者业务外包等方式,进行违规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活动。

标签: 本质属性 广告经营者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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