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贷转贷:明码标价、手续费可达3万 多地监管发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15 20:57:54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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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产抵押,以公司经营的名义去申请贷款,基本上现在年利率在3.3左右。”


【资料图】

“您名下没公司的话,若您朋友有个空壳公司,把您加到他的公司当股东,要么是直接把公司都变更到您这儿,就可以申请这笔贷款。”

某贷款中介向贝壳财经记者支招,揭露了“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冰山一角。“高息转低息,减轻还款压力”等广告背后“转贷”诱惑暗流涌动,“经营贷违规入楼市”戏码仍上演。

重拳整治转贷乱象,3.15前夕,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正式将“经营贷发放时间”挂钩“提前还房贷”,要求银行业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中介违规操作“经营贷”

手续费2万-3万元不等,号称利率低可至2.88%

“用房产抵押,以公司经营的名义去申请贷款,基本上现在年利率在3.3%左右。”某贷款中介向贝壳财经记者透露,所谓的低息贷款正是利用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利率优惠。

据了解,经营贷对借款人设置了一定的门槛,比如银行要求贷款人名下有公司,且为防范风险,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写明经营贷用途,并将贷款资金转入与其资金用途相一致的收款公司账户。此外,“经营贷”普遍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如房产等。

而不法贷款中介的存在,则是为这些门槛提供明码标价的“解决方案”。

“您名下没公司的话,若您朋友有个空壳公司,把您加到他的公司当股东,要么是直接把公司都变更到您这儿,就可以申请这笔贷款。”贝壳财经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向上述中介咨询时获悉,如果贷款人名下没有注册满一年的公司,他们可以为其提供办理空壳公司的渠道,而对于空壳公司没开展业务以及没流水的情况,中介称也能轻易解决这一问题。

据上述中介,购房者需要先结清房贷,再将此处房产抵押给银行,就可以顺利借出经营贷。而这笔结清房贷的“过桥资金”则通常由中介来垫付,以此收取高额的垫资利息。中介表示,这笔过桥垫资通常是每10天收取0.7%的利息,以贷款100万为例,10天就将产生7000块钱的高额利息。

“说白了就是钱下来以后,取一下现金,断一下资金流,然后再存进去,就可以还房贷了。”另有中介对记者表示,能将贷款利率做到年化2.88%左右,并称“我们单位有规定,需要客户到现场后当面告知的,为了维护我们双方的权益,但是您放心百分之百的是正规的银行产品。”

这种看似省钱的“转贷降息”背后实则暗藏玄机,中介会收取高额费用,据了解,中介在收取垫资利息的同时,办理空壳公司、办理转贷业务等也会向贷款人收取2万-3万元不等的手续费,且贷款金额越小,收费的点位就越高。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指出,在银行的各种贷款中,每种贷款都是有明确的用途设定的,必须严格按照用途使用。经营贷是以中小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借款人可以通过房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来获得银行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需要。这种贷款是给中小企业经营的一种惠民举措,法律明令禁止不能流入楼市。

剑指违规转贷乱象

银保监会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

记者统计发现,去年以来,广西、江西、浙江、厦门等多地银保监局相继发布违规“转贷”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银保监会消保局曾指出,一些不法中介,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并提醒消费者,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对于“转贷降息”这一操作背后的风险,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经营贷资金被违规使用,可能导致资源配置出现扭曲,严重时可能导致局部风险集聚等;可能导致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这部分购房者短期内面临较大现金流和利息费用支出压力等。

他提醒消费者需要理性、客观分析自身是否适合提前还贷;需要仔细风险过桥贷潜在风险,同时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

此外,周茂华表示,推动经营贷回归本源,有效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短期资金需求,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加大违规挪用资金行为处罚力度;另一方面,需要银行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优化经营贷业务流程,增强业务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业务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

对于消费者自身的风险,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对于贷款人而言,一旦被查出将面临停贷,或提前全额偿还贷款的风险,资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一旦银行停贷,贷款人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将面临被抵押的房产被拍卖的风险。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从3月15日正式开始,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银保监会发布的政策,具有信号意义,也是房地产贷款政策方面的配套内容。”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银保监会的政策内容,其实就是针对三类主体而言的,即银行机构、贷款中介机构、购房者。通过对这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有助于防范各类灰色金融业务出现,确保房贷业务合法合规合理。

王玉臣亦认为,推动对不法贷款中介群体等的全面刑事打击,防范各类灰色金融业务出现,确保房贷业务合法合规合理。持续加大金融风险管控力度,势必为后续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规范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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