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焦点!最新名单公布!两家券商错失资格
发布时间:2022-08-06 07:15:0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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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期权交易商的阵营,又有新变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5日晚间,中证协公布最新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一级交易商仍为8家头部券商的“旧面孔”,二级交易商中则减少了东北证券(000686)和信达证券两家。此外,5家二级交易商进入“过渡期”,这在历次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的公布中相当罕见。

对此,中证协指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经评估不符合交易商条件的证券公司,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不得新增业务规模。

两家券商告别二级交易商

5家进入“过渡期”

持续新增的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中,开始出现“裁员”。

根据中证协最新披露名单,截至8月6日,共有8家一级交易商和36家二级交易商。其中8家交易商名单未变,仍为头部的广发、国君、华泰、申万、招商、中金、建投、中信。

二级交易商数量则较上一期减少两家,分别为东北证券和信达证券。回顾过往情况来看,信达证券在2019年11月第五批新增为二级交易商,东北证券则是在2020年10月的第六批新增进入,两家券商展业时间均不算长。

《证券公司场外期权管理办法》中规定,交易商应当建立因动态调整不再属于交易商的处置工作预案,被调出交易商名单后,不得新增场外期权业务。

存量业务原则上应在合约了结后终止。因股票停牌等特殊情况无法了结的,经公司合规部门评估出具合规意见书并向协会及所属辖区证监局报备后可展期,但展期期限不超过停牌期满后一个月。

另外,本期共有五家二级交易商进入“过渡期”,这在历次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中还是首次出现。已进入过渡期的二级交易商分别为华安证券(600909)、华西证券(002926)、山西证券、天风证券(601162)和西南证券(600369)。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已经出炉,但并未与历年一样在证监会官网公示,而是选择以“点对点”的方式通知到券商。因此,此次5家券商进入“过渡期”是否与评级下降相关,尚未可知。而“告别”二级交易商身份的东北证券和信达证券,在2021年分类评价中均从A类券商降级为BBB。

首次出现数量减少

2020年9月份,中证协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其中指出,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或B类BBB级以上,持续规范经营且专业人员、技术系统、风险管理等符合对应条件的证券公司,经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展业一年情况良好、未有重大风险事件的,可向证监会申请成为一级交易商。

二级交易商和一级交易商有何区别?一级交易商可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而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拒绝接受对冲交易的,二级交易商不得与客户达成交易合约。

2018年8月,中证协公布首批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名单,广发证券(000776)、国泰君安(601211)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601995)、招商证券(600999)、中信证券(600030)、中信建投(601066)证券等7家券商入列一级交易商名单,海通证券(600837)、申万宏源(000166)、银河证券、国信证券(002736)等9家券商成为了二级交易商。

此后,交易商名单不断扩容,但一级交易商仍颇为难得,仅申万宏源在2021年初“升级”成一级交易商。二级交易商则从最早的9家一路扩展至30多家。

在对交易商的管理上,《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中指出,证监会、中证协对交易商执业情况实施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对于经评估不符合交易商条件的证券公司,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不得新增业务规模;过渡期结束,仍未符合一级或二级交易商条件的,调出相应级别交易商名单。

此外,《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亦要求,因分类评级结果下调等原因正处于资质过渡期内的交易商,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规模。

虽然规则如此,但自2018年8月公布首批交易商名单以来,交易商的数量一直在增加,部分批次甚至直接公布新增名单。而此次二级交易商的减少及部分券商进入过渡期,还是业内首次。

头部券商仍是“主战场”

今年3月,中证协发布2022年1月场外业务开展报告,公布了收益凭证、场外衍生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项业务的情况:

收益凭证业务——2022年1月,证券公司发行收益凭证合计3642支,新增发行规模1094.65亿元。其中,通过报价系统发行收益凭证841支,发行规模400.90亿元;通过柜台市场发行收益凭证2801支,发行规模693.75亿元。截至本期末,存续规模4454.38亿元。

场外衍生品业务——2022年1月,证券公司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新增初始名义本金6124.49亿元;截止本期末,场外金融衍生品存续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合计20756.78亿元。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1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产品共备案确认271期,新增备案规模合计1859.74亿元。

广发证券非银团队指出,目前我国金融实力不断增强,对风险管理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监管政策鼓励券商创新与OTC市场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头部券商整体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但场外衍生品、研究、做市等业务具备分化属性,或成为头部券商获客引流、改变格局的切入点。

海通国际研报则指出,由于场外期权是非标准化合约,需要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报价、涉及期权合约、周转场内期权等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中性假设下,预计2022年券商场外权益衍生品业务合计收入达到303亿元,到2032年将达到821亿元。

中证协数据显示,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净收入排名前20的券商合计收入规模达112亿元,同比增长59.46%。其中,中信证券、申万宏源和华泰证券业务收入较高,分别为19.42亿元、18.91亿元和14.74亿元,一级交易商牢牢占据前八位。

从收入增速来看,国联证券(601456)和银河证券增速较快,同比增长5802.73%和1947.78%。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净收入排名前五的券商占公布数据的前20家券商场外期权业务净收入总和的68.35%,占比较上年下降6.05个百分点。也即,前五名集中度有所下降,业内仍有赶超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证监会一次性挂出3份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开给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华泰证券。从案由来看,三家券商全部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违规。其中,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为警示函,华泰证券则为责令改正。

从具体违规事由上来看,上述券商分别涉及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等。

三家一级交易商遭监管“敲打”,叠加此次的二级交易商名单变化,不难看出场外期权业务的监管力度也在提升,相关业务的开展还需合规而行。

标签: 证券公司 管理办法 场外期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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