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播:115家销售门店可置换超标电动车
发布时间:2022-11-23 06:03:44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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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置换用户端”小程序

为进一步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市场,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市政府令第336号)政策,结合《关于推动置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为深圳超(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期。

怎样的电动车才符合国家标准?超标电动车不能用了如何置换?置换之后如何登记上牌?……目前深圳有115家销售门店可置换超标电动车,置换可享以旧换新、折价回购、通讯补贴、送保险和3C头盔等一系列优惠举措,优惠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相关资料图)

市民可在“车辆置换用户端”小程序上登录查看周边的指定回收点,选择合适的地点后,再骑车前往门店现场进行置换。

何谓“超标电动车”?

自2019年4月15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kg,最大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受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超(非)标车不能用怎么办?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产业促进会联合电动车回收企业、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全面开展超(非)标车置换回收服务。推出以旧换新、折价回购、通讯补贴以及送保险和3C头盔等一系列优惠举措,鼓励广大市民朋友提前开展超(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置换。

授权的超(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指定回收点,已优先纳入即买即办网点,后续市民到指定的回收门店换购车辆可以直接登记上牌,无需预约流程。

综合南方+报道、深圳交警相关内容

标签: 电动自行车 不得超过 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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