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期目标,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平稳有序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第五批)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第五批)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2月27日
标签: 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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