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今头条!壹石通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建实验室: 加速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产业化
发布时间:2023-02-22 13:45:24 文章来源:KE科日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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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大先研院”)合作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拟就该事项签署《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五年协议期内,公司计划向联合实验室提供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经费,用于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和日常运行,五年合计金额预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该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夏长荣教授担任,夏长荣教授对该联合实验室的规划、项目布局、研究人员安排等日常运营具有决策权,因此本次协议的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图)

联合实验室位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本次合作双方将在联合实验室开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合称“SOC”)等相关方向研究,具体内容包括管式SOC和金属支撑SOC的单电池标准化制备,性能测试、优化,以及适宜以上两种构型SOC电堆的设计、制造、测试、优化,实现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

合作内容与形式

1、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乙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研究方向

双方在联合实验室开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等相关方向研究,实现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

3、组织结构

联合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1)联合实验室主任负责联合实验室规划、项目布局、研究人员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

(2)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夏长荣先生担任。

4、实验室考核

甲方每年开展对联合实验室考核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整改;如发生严重违反双方协议内容或违反中科大先研院管理制度的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撤销实验室,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违约方或违规方承担。

标签: 固体氧化物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燃料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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