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7日,京山轻机发布公告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于近日与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公告显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9亿元(含税),合同标的物为自动排版机、自动流水线、自动包装线和层压机设备等。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57%,占晟成光伏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87%。
标签: 京山轻机 营业收入 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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