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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公告,近日,公司原监事李香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香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李香菊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于2022年1月10日至2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22转债,债券代码:113053)10张,累计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10张,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标签: 可转换公司债券 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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