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看点!预订民宿的照片与实际不符,起诉平台索要三倍惩罚性赔偿金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2-12-31 21:08:53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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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讯(记者薄其雨)12月3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民宿旅游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通报会上,平谷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法官助理王卓然通报涉民宿旅游纠纷案件典型案例,王卓然介绍,民宿经营者多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近年来,涉网络平台的民宿纠纷案件多发。

在其中一起案例中,原告梁某在某APP平台预订了一间民宿,预计入住时长为7天,线上支付完毕。梁某按预订日期到达后,发现民宿房间实际情况与APP内展示的房间图片存在差异,梁某拒绝入住,该订单取消。梁某将该线上APP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对此,梁某提交了其与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显示客服承诺补偿梁某消费券。APP平台提交一段通话录音,证明平台客服与梁某已就该纠纷的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客服在获得同意后取消了订单。梁某称,对于平台补偿消费券的承诺,仅是同意了这一补偿的事实,但并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赔偿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梁某通过线上APP预订民宿房间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该交易行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建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涉案纠纷发生后,该平台已通知房东及时修改信息,且承诺给予梁某一定的补偿,对于梁某主张的订购页面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当三倍赔偿的事实。法院认为,平台并非房源发布者,且无证据表明平台与房东合意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导致梁某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下单,故对梁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提示,第三方网络平台虽非房源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但也应提高服务意识,承担相应的审核义务,尽量避免民宿货不对板的“照骗”现象,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 房源信息 纠纷案件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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