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海飞丝” 被判刑还需承担民事赔偿
发布时间:2022-04-20 05:48:3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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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杨喜茵通讯员云法宣报道记者4月19日获悉,广州一男子生产假冒“海飞丝”洗发露意图走上“发财的捷径“,除了被判处假冒注册商标罪,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宝洁公司经调查发现,广州某街的一间出租屋内有人在生产假冒“海飞丝”洗发水,宝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向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报案。执法人员现场抓获沈某某,并缴获8种型号规格的假冒“海飞丝”洗发露共计2592瓶,以及用于制假的“海飞丝”空瓶、原料、手动罐装器等物。

2018年1月16日,黄埔区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沈某某生产加工发运假冒宝洁公司“P&G”“head&shoulders”“海飞丝”等注册商标的洗发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原告为此支付了品牌保护服务费16.8万元,故请求判令被告沈某某赔偿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品牌保护服务费共计25万多元。

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沈某某向原告宝洁公司赔偿经济损失8万多元及品牌维权合理费用8万元,驳回原告宝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现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标签: 品牌保护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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