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1GW风光大基地开发主体优选公示: 华电、国能投、中节能联合体预中标
发布时间:2022-04-20 09:35:39 文章来源:KE科日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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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新疆兵团发改委公示2021-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储备项目(兵团北疆北塔山)开发主体优选结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规模共1GW,包括光伏500MW,风电500MW。上网电价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兵团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本次招标为按国家关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申报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准备的工作,中标人在当项目纳入国家基地项目实施方案或批复清单后,才可被授予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资格。如储备项目未能纳入国家基地项目,则后续工作自动终止,相关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近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明确将新疆2021年起投产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发电量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以市场均价(年度直接交易均价)为基础,当新能源项目疆内实际交易电价低于市场均价,按照市场均价与0.262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疆内实际交易电价高于市场均价,按照实际交易电价与0.262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价差部分由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即意味着目前新疆新能源的上网电价由此前的0.25元/千瓦时调整到了现在的0.262元/千瓦时。

具体中标公告见下:

2021-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储备项目(兵团北疆北塔山)申报开发主体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2021-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储备项目(兵团北疆北塔山)申报开发主体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1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2名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3名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拟中标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1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关于评标结果的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标签: 储备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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