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三个办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2018-05-21 13:00 文章来源:通化日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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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化市委组织部先行先试,去年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了容错纠错、失实举报澄清、鼓励激励“三个办法”,着力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使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形成有利于全市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放心放手干事业。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厘清干部责任,化解干部心理顾虑,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的良好氛围。实施过程中,市委组织部注重把握政策原则,合理设定容错情形。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因大胆履职、先行先试,突破常规和惯例,出现一定失误和偏差的,经研究认定可以容错。

  建立失实举报澄清机制,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针对集中换届和干部调整期间诬告陷害信访案件多发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建立保护机制,向诬告陷害的干部“亮剑”,为清白正派的干部“撑腰”。明确被错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给予澄清。对通过网站、微信等社交媒体故意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建立鼓励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持久活力。突出干部选任导向,凝聚担当干事力量。对获得重要奖励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适当给予倾斜。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个人诉求,疏导干部压力,促进干部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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