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个药品 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3-03-01 05:55:13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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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3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1个药品,涵盖2个新冠治疗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等,绝大部分是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调整后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967种。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有600余个。

新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生效

2023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于3月1日起施行。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清单明确了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治理。

加强儿童化妆品等产品抽样检验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并负责建立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加强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化建设。化妆品抽样检验应当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化妆品等。

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管人员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在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方面,要求生产者建立原辅料管理、生产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控制措施,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标签: 抽样检验 医保药品 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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