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全: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4-14 15:42:05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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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青岛修和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全:目前,全市城区的培训机构占全市培训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非法培训机构的数量几乎达到正规培训机构数量的一倍左右,其中还不包括部分隐蔽于小区内难以被发现统计的培训机构。非法培训机构的大量存在,给学生及家长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学业上的影响,更会带来不少安全隐患。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公司并不具备办学资质,却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衔接不畅,导致监管难以到位;同时,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未经任何政府部门许可,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的无证无照机构,对于这类非法办学机构,监管更是缺乏力度,导致出现许多监管“盲区”。

建议严格培训许可证的审批要求,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在办学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

统筹协调工商、税务、文化、教育、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形成合力,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进行有效监管,实现真正成为对现行教育的有益补充。加强非法取缔、媒体曝光等工作。将存在非法开展培训的机构列入办学异常名录,将存在严重信用风险机构列入“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建立教育培训行业社会监督管理平台,学生数据要汇总到监管部门,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网络跟踪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校外培训机构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资格的前提下,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于倢

标签: 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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