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费太高中科院也受不了?知网再引争议的深层次原因
发布时间:2022-04-20 13:58:10 文章来源: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近日,有媒体爆出中科院因为无法承受高达上千万元的订购费用,不得已将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国知网再一次陷入争议。

价格贵,只反映了中国知网的一面。公众对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还有不少质疑,其中有这样两点: 期刊能代表作者本人授权吗?用作者的论文卖高价,不仅不给作者钱,作者使用时还要交不少钱,合理吗?

网友评论截图。

第一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了一份终审判决:作者卢某将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独家授权给了世纪超星公司,但中国知网认为自己已取得刊发该文章的期刊社授权,遂通过手机知网提供涉案文章的阅读、下载服务,世纪超星继而起诉维权。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知网因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由被起诉上千起,其中绝大多数争议由类似操作引起。2021年1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中国知网的使用不符合网络转载法定许可和期刊转载法定许可,属于侵权行为。

进一步查询可知,至少在2021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在类似案件中做出了几乎相同的终审判决,并指出中国知网仅与期刊社约定取得作者授权,但该条款系双方自行约定,不能约束作者。中国知网如果想要收录相关文章,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可见, 法律态度鲜明地站在著作权人这一方,著作权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中国知网先取得自己的授权。判决生效已有不短时日,中国知网及其他数据库开发者不应揣着明白装糊涂,需抓紧调整授权模式,做到合法授权、合法使用。

关于低买高卖的争议,有人认为中国知网利润率超过50%是暴利,但高利润并不违法。如果中国知网只是一家普通的营利机构,社会可以呼吁它展现道德和情怀,但不能阻止它追求利润最大化。企查查数据显示,运营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又由清华大学100%持股。中国知网作为重要的知识基础设施,是不是应当考虑将其部分纳入公益服务范畴,实施合理的监管措施和价格指导呢?

还有一种新的解决方案。科研人员大多在乎学术影响力,对版权收益不那么看重。过去,这种心理往往被某些企业用来“赚差价”,现在则成为一种被称为“金色开放”模式的基础。所谓“金色开放”,是指由作者支付文章处理费,换取期刊将文章免费开放。国际信息巨头爱思唯尔旗下的金色开放获取期刊已超600种。2021年1月起,全球知名的《自然》系列期刊也宣布提供金色开放形式发表。虽然费用不低,但可显著增加文章的阅读量和引用量,也有利于共享科研创新成果。

马上就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了。知网正是知识产权保护土壤上开出的花朵。 知网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公众怀疑它“薅作者羊毛,织自己棉袄”,还在于社会普遍认为知识产权的应有之义是用保护推动创新。音乐领域的独家授权已被打破,改变了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模式,有利于营造互联网开放生态。在其他领域,也应鼓励授权方面的有益探索,避免有人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阻碍创新。

【新闻多一点】

知网官方微信公众号4月19日发布《关于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合作服务的说明 》。全文称,自1997年起,知网即开始为中科院所属院所分别提供系列数据库服务。2022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对包括知网数据库在内的国内外部分数据库的采购模式进行了调整,由统一集中采购模式转变为有需求院所组团联合采购模式。经过友好协商,调整知网数据库订购模式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由各院所选择订购内容,计划在近期完成组团工作、签署协议并启动2022年度服务。2021年度协议期满后,为满足科研人员和广大师生的文献获取需求,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与知网商定延长订购服务至3月31日。在4月1日之后的过渡期间,知网延续了各项服务,未出现服务停止或中断的情况。知网也将继续向中科院所属各院所提供正常服务,直至2022年度协议签署并启动服务。

标签: 终审判决 著作权人 知识产权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