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播:“帮信”出售银行卡流水超1500万 还注销银行卡“黑吃黑”截和赃款
发布时间:2022-11-26 20:07:46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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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利益诱惑,明知自己闲置的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行为,陈某仍然决定出卖银行卡,还把这种“轻松赚钱”的方式介绍给自己朋友。近日,江苏邳州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帮信罪案件,两名被告人违法出售的银行卡被用于“帮信”犯罪,流水超过了15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另一名被告人还伙同陈某,以注销银行卡方式“黑吃黑”,“截和”了赃款27000元,最终,三名被告人因构成帮信罪、盗窃罪,分别获刑。

出售银行卡“帮信”犯罪还“黑吃黑”盗走卡里资金

1999年出生的陈某,无正当职业,但好面子,平时花销较大,经常觉得钱不够用。某天,他在上网时偶然加了一个QQ帐号,对方自称是刘老板,因业务需求想要收购大量银行账号,只需办理银行卡,供他们使用,就可给予好处费。听到如此轻松就能赚钱的好事,陈某怦然心动,为保险起见,陈某还是询问了刘老板收购银行卡的用处,当得知这些银行卡会被用来实施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洗钱时,他只是犹豫片刻,最终没能抵住金钱的诱惑,先后向刘老板提供了自己3张银行卡供其使用,非法获利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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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尝到甜头的陈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好兄弟,立刻把这个好机会介绍给好友王某,王某得知后提供了一张银行卡,轻松“赚得”3000余元。陈某的另一名朋友梁某知道此事后,提出陈某出售的银行卡用于非法用途,可以通过挂失银行卡方式,冻结卡里的资金,对方一定不敢报案。陈某大受启发,伙同梁某通过挂失补办银行卡方式,从银行卡里盗走了27000元。

帮助非法结算资金超1500万元三人分别获刑

在另一起案件中,警方查获了刘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很快,向刘某出售银行卡的陈某、王某以及帮助陈某的梁某三人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王某出售的银行卡共计帮助非法结算资金累计1500多万元。陈某将银行卡内27000元通过现金方取走,非法占为已有,梁某分得23000元,陈某分得4000元。

最终,陈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同时追缴三人全部违法所得,责令返还盗窃所得。

“帮信”就是“帮凶”贪利害人害己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官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伎俩层出不穷,迷失在利益陷阱里的不止受害人,还有受利益驱使的帮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财物,切勿贪图利益、报以侥幸心理,坚决拒绝出售、出租、出借行为,不要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发现身边有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警,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帮凶。

扬子晚报记者马志亚

标签: 信息网络 被判处有期徒刑 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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