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四五"能源规划: 光伏31GW、风电10.8GW,风光共投资990亿元!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9:12 文章来源:KE科日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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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贵州省规划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4265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

光伏方面:重点任务积极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产业布局,包括光伏基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整县光伏以及“光伏+”项目。

大力推进光伏基地建设。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在太阳能资源较好的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市(州)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引领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规模化开发优势,降低建设成本,加强送出通道规划和建设,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和送出通道利用水平。

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充分利用水电及火电的调节能力,合理布局新型储能或抽水蓄能,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建设水(火)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降低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成本,提高水电或火电送出通道利用率。

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在开阳县、播州区、关岭县、镇宁县、盘州市、钟山区、镇远县、长顺县、兴义市、望谟县、威宁县、黔西市、松桃县等13个试点县(市、15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区),按照就地消纳、整县推进、因地制宜、宜建尽建、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及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基本要求,在2023年底前各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达到国家要求。

积极推进“光伏+”发展。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提升光伏发电发展方向,创新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以及水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村就业岗位,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风电开发和乡村振兴和旅游开发,提升边远地区交通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沼气发电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风电方面:大力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加强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提高微观选址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资源条件,加强设备选型研究,探索同一风电场因地制宜安装不同类型机组的混排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大功率抗凝冻低风速风机及配套高塔筒、长叶片,提高风资源开发效率,减少用地需求,提高经济效益,适应大规模平价上网风电发展。

鼓励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电网送出消纳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开发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鼓励风光互补项目建设。根据光伏白天发电,风电大风时段多集中于夜间的特性,利用风能和太阳能互补发电,实现全天候发电功能,提高送出通道利用效率,向电网提供更加稳定的电能,实现资源最大程度的整合,降低风光送出成本。

此外,贵州省对于光伏和风电等项目的投资进行了匡算。“十四五”期间,全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约1234亿元,其中:

1、光伏发电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电站装机2043万kW,单位千瓦投资根据成本下降按2800至3500元/kW计,总投资约645亿元。

2、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规模500万kW,单位千瓦投资按6900元/kW计,总投资345亿元。

3、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含垃圾)装机50万kW,总投资94亿元。

4、地热能利用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地热能服务面积2000万平方米,按单位面积造价500元计,总投资100亿元。5、核能项目:核能小堆项目一期投资50亿元。

原文如下:

标签: 可再生能源 因地制宜 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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