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源监管局就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02 11:42:34 文章来源:KE科日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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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方能源监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辖区内电力市场运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编制的配套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共组织编制了6个监管指引,分别是《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

指引分别细化明确了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业务中立性和合规性的具体监管要求,电力现货市场监测要求以及对电力现货市场异常行为监测识别、分析认定和分类处理的有关程序,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同一投资主体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以及对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在防范市场风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市场信息违规披露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共15条,细化明确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在业务中立和合规性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

2.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共18条,细化明确电力现货市场监测要求以及对电力现货市场异常行为监测识别、分析认定和分类处理的有关程序。

3.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共8条,根据电网企业不同职能细化其输配电、竞争性售电业务、计量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4.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共12条,明确了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同一投资主体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为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份额和关联交易统计管理提供支撑。

5.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共12条,给出了电力市场风险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在防范市场风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6.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共11条,明确了市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以及对违规披露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附件1: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力市场监管指引第1至6号.pdf

附件2: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力市场监管系列指引编制说明.pdf

标签: 电力市场 现货市场 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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